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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8月30日,随着法槌“砰”的一声响起,由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洛宁县法院开庭审理,同时,也意味着洛阳市检察机关在洛宁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拉开了序幕。
洛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马军、洛宁县检察院检察长陈乐和各县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条线干警进行庭审观摩,洛阳市社会保障系统相关人员、洛宁县纪委监委、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等百余人参加旁听。这是洛宁县人民检察院为落实“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切实提高检察官的出庭能力和办案水平,不断强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一个场面。
庭审结束后,观摩评议人员围绕示证方式、释法说理、讯问技巧等方面提出优化意见建议。
马军对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的组织保障、庭审效果表示充分肯定,并对文书制作、公诉意见发表、案件“后半篇文章”办理提出了意见建议,他说,大家要充分听取这次观摩评议意见,经常性组织本单位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听促学、以案代训,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和办案质效。
“这次庭审观摩+庭后评议活动,达到了‘在观摩中学习,在示范中提高’的目的,不仅使干警出庭公诉的现场应变能力得到了检验和提高,同时也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下步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常态化庭审观摩活动,促进青年干警尽快成长,熟练业务,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出庭公诉的实战能力和水平,助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陈乐说。(雷志帆/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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