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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长高虹安在“立法委员”任内,涉嫌诈领助理费46万元,台北地检署14日侦结,依贪污等罪起诉高虹安。前“立委”蔡正元认为,高虹安麻烦的地方是检察官不承认“助理回捐”的民事行为,如果民事行为成立的话,高虹安只是有民事纠纷、与贪污无关,若检方认定回捐并不合法,“那可能很多“立委”要被抓去关了”。
▲台北地检署14日侦结,依贪污等罪起诉高虹安
蔡正元15日在政论节目《新闻大白话》表示,高虹安的案子很有意思,他也曾担任“立委”、处理过类似的事情,高虹安被控贪污的不是助理的薪水,而是助理的加班费,立法院提供“立委”一笔给助理的加班费,是让“立委”随便分配给所有的助理,各自的处理方式也都不太一样。
蔡正元说,标准的处理程序,一般区域“立委”会有“没有领正式薪水的助理”在外面帮忙跑摊,通常是把加班费单独给一个助理,再由这位助理转发给这些“义务顾问”,通常是一个月每人给5000至1万5千元,看各自状况。蔡正元强调,加班费并不是让已经列在帐册、有领薪水的助理们平均分配,没有这回事。
对于高虹安的案情,蔡正元分析,应该是高没有经验,就学前绿委李俊俋的处理方式,明明没有加班,但一样会发加班费给助理,再把加班费捐出来作为办公室统一运用。他指出,这与过去贪污侵占助理费的案件状况都不一样,那些案子是用人头养助理费,本来就是非法,而高虹安是发给助理、再由助理捐出来给办公室统一运用。
蔡正元点出麻烦的地方在于,检察官不承认“助理捐助”这个民事行为,如果民事行为成立的话,高虹安只是有民事纠纷,跟助理之间有回捐的争议,“跟贪污没有关系”;他续指,检察官硬说高虹安是压迫、指示助理把加班费回捐并不合法,“那可能很多“立委”要被抓去关了”。
蔡正元解释,有些“立委”在外面会有便当助理,一个月给1万块请他帮忙在地方跑摊,助理还会帮“立委”付很多婚丧喜庆的红白包费用,这之间会互相贴钱,没有人会记帐。
蔡正元也直言,“高虹安如果真的想贪污怎么会记帐?我就不懂,一个想贪污的人会记帐,这动机不太对,很明显是有争论的案子”。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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