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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宏达新材(002211)披露了上海观峰业绩承诺款项的履约进展。
根据此前上海观峰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宏达新材已向各业绩承诺方发出《现金补偿通知书》,扣抵9000万元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各业绩承诺方还应支付给公司1.35亿元。截至8月10日,前述关于上海观峰的业绩补偿款仍未收回,公司目前已委托律师处理后续上海观峰相关事项。
宏达新材于7月26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前期涉及“专网通信”业务的子公司上海观峰和上海鸿翥运营已经全面停止,相关人员也已全部遣散。但在半年报业绩预告中,宏达新材表示,2023年上半年子公司上海观峰、上海鸿翥虽停止运营,但设备折旧等会计核算仍给公司利润带来负面影响,对两家子公司的处置仍在进行中。
目前,宏达新材业绩未出现明显的好转迹象。受经济增速放缓、国内有机硅新建产能全面释放,导致行业供需短期失衡,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不断下行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为亏损850万元至亏损1150万元。
除业绩外,投资者诉宏达新材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今年4月10日,宏达新材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经查明,公司牵扯进原实控人隋田力一手编织的“专网通信”骗局中,最终导致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由此也引发了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于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7月1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宏达新材股票,并在2021年7月14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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